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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主要职责和任务
(1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旅游行业管理制度和办法。
(2)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。
(3)旅游资源的调查、评估和申报工作,提出开发、利用、保护资源的意见。
(4)本地区旅游行业基本建设基础上的初审、报批和管理。
(5)组织宣传招徕活动,负责旅游业务的对外宣传促销工作。
(6)负责旅游行业的计划、统计和资料汇集,按隶属关系和行业归口关系建立双重计划、统计和考核管理制度。
(7)国际旅游经营单位和旅游涉外饭店、星级宾馆评定的初审、报批。
(8)国内旅游单位开办审核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年检。
(9)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审核、监督和年审。
(10)制定旅游服务质量标准,技术等级标准,处理旅游投诉,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。
(11)核发省旅游签证通知,边境旅游邀请函和出国人员名单。
(12)核发省旅游单位、旅游风景区(点)、自然保护区、度假区(村)、经营活动的指导、管理和协调。
(13)组织本县旅游行业的检查评比。
二、内设机构
根据上述职责,旅游局内设2个职能股(室)。
(1)旅游行业管理股
主要职责
组织宣传招待活动,负责旅游业务的对外宣传促销工作。负责旅游行业的计划、统计和资料汇集,国内旅游单位开办审核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年检,指定旅游服务质量标准、技术等级标准、处理旅游投诉,促进服务质量不断提高。对本地旅行社进行行业监督检查。
(2)办公室
主要职责
负责日常事务管理,制定和实施本地区旅游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,旅游资源的调查,评估和申报工作,提出开发利用、保护资源的意见。负责后勤、财务、文秘、政工工作。
电话:0454-2132992;0454-21333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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